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
不直接参与犯罪活动‘
只是“顺手”帮个忙
这样可以吧?
答案是:不行
此次清理的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这个界定,几乎涵盖了骗子当前使用的主流的通讯和金融工具,必将对整个诈骗业的生态造成巨大冲击。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就等于给骗子“断奶”,对于压发电诈案件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相关法律:根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警方提醒
一、要坚决杜绝使用本人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出租、出售、出借的行为;
二、对于已经出租、出售、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的,持有人须主动前往所属银行或通讯运营商进行注销。
三、有遗失身份证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也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