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天开考

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湖北省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客观题考试全省设置武汉、黄石、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黄冈、咸宁、恩施等11个考区,16个考点,235个考场。

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从2002年到2019年,我省顺利举行了16次国家司法考试和2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共有24万余人参加考试,4万余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十八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把考试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系统之力,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总原则,以“高度负责、问题导向、从严要求、过细工作”为工作标准,确保了全省考试万无一失,没有发生任何责任事故,为我省输送和储备了大量合格法律职业人才,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湖北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湖北省今年报名情况

今年,湖北省报名参考人员共23858人(武汉市13617人),比去年增长17%,为历年来最多。报名人员中男性占48.4%,女性占51.6%。报名人员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政法系统、政府法制部门报名人数明显增加。二是报名人员整体年龄结构年轻化,平均年龄28岁。三是报名人员学历层次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8.8%,法学专业占55%。四是报名人员构成多元,涉及各行业和各年龄层次。

二、考试组织实施准备工作情况

今年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全面实行机考,主观题考试继续进行改革,全面推行机考,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为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省司法厅党委按照司法部要求,及时对全省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制定好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前期备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今年调整充实了我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省政府副省长徐文海同志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聂天元、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担任副组长。增加省卫健委为成员单位。10月13日,徐文海副省长主持召开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省考试准备情况,安排部署考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事项。各考区分别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考试工作,省、市各成员单位全力保障,形成全省上下“一盘棋”共保考试安全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责任。今年,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大幅增长,考试方式继续改革调整,考试疫情防控任务艰巨,考试组织实施面临的形势严峻。全省系统把做好今年考试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省司法厅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考试工作,几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10月12日,省厅举行考试动员部署会议暨考务强化培训,传达落实全国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省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考区一把手局长和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进一步统一全系统思想认识,夯实做好今年考试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工作方案,现场指挥协调落实,到考点学校实地查看内外部环境、机房机位条件、保电保网情况、疫情防控措施、工作衔接配合等各项工作,切实将责任抗在肩上。考试期间,省司法厅由领导带队到各考区督考,铆紧直通末端的责任链条。

三是突出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备考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是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三部委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司法厅及早部署,9月份在省卫健委指导下研究制定了《湖北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报经省防指办批复同意后下发各考区执行,提前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省厅和各考区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防疫工作专班,考点设置防疫副总监考,成立由专业医务人员和疾控专家组成的医疗工作组,组织防疫应急演练,做好处理突发情况的各项应对准备。考区司法局在本地防指、卫健部门指导下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四是积极筹措机位,确保考生有机可考、就近参考。提前预判今年报名人数可能因疫情影响、就业形势严峻等因素,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报名形势,组织各考区司法局及早与有关院校联系,择优选择交通便利、硬件设施较好的院校作为客观题考试考点。全省考区增加考试批次,筹措机位1.8万个,完全满足了报名考生的考试需求。

五是制定各类方案,确保考试有章可循。根据司法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考试实施方案、督考方案、应急预案、工作清单等,对各考区考点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实施、考务安全管理、防范打击作弊、考务人员选配及培训、巡考、督考、监考、违纪处理、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三、全力以赴确保全省考试万无一失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门槛考试”,社会各界极为关注。司法部对今年考试工作提出了提出“十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今年的考试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失误,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重大政治任务,是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徐文海同志讲话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的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一年只举行一次。如果一个地方出了问题,势必影响全国考试的顺利有效进行。今年考试,疫情防控责任重大,防作弊形势依然严峻,监管风险不容忽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清醒认识到今年考试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继续增强如履薄冰的危机感,牢固树立考试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积极应对风各类险隐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积极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省司法厅要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与法检系统、网信、保密、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财政、卫健、应急管理、电力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在考点落实、机位资源、考场设置、网络和电力保障、安全保卫、作弊防控、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等方面深化合作,为考试组织实施提供充分的人员、技术和措施保障。

(四)注重细节管理,排除隐患漏洞。要牢牢抓住考点考场、考试机位、保网保电、疫情防控、考试安全等关键环节,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尤其要针对考前、考中、考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风险和隐患,提前预判,充分准备,制定预案,开展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妥善处置。

(五)抓好培训演练,提升管理能力。今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考试,抓好培训尤为重要。要积极做好考试业务培训,联合卫健部门做好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考试工作队伍的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抓好监考队伍管理,选好监考人员,加强纪律约束,严格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一线监管作用。今年,我省继续实行厅领导带队督考制度。湖北省司法厅成立17个督考组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所有考区全要素测试工作和考试组织实施督导工作,对所有考区和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违纪查处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督导和监察,确保考试廉洁公正。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王太刚 杨子成 通讯员 顾丹 责任编辑 肖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