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熊壮 王雅琴)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制度,增加财政补助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有保障、可持续,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相比,提高了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在普通人群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落实了国家谈判药品报销政策,将118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地保险目录,各类癌症病人和重特大疾病用药减价幅度达到50%以上,城乡参保居民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在支付国家规定的自付比例费用后,剩余部分医保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70%;增加了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原来的25种增加到30种,农村贫困人口患30种大病或特殊慢性病,市域内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由补充医疗保险补足达到80%报销比例;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未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纳入“两病”门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