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76号)和《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精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各乡镇申报的2020年第四批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的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取条件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电话0728-5223590。
附件:2020年第四批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