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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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部门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交通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局,编制全市交通运输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运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7、参与拟订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监督和指导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制定农村公路规划,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0、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交通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2个二级单位。二级决算单位包括:天门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天门市公路管理局、天门市港航(海事)管理局、天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天门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天门市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天门市物流发展局、天门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一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三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四分局、天门市交通运输局第五分局。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交通部门机关2019年内设科室9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科、运输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科、监察室、保卫科。现有公务员编制共计39名,其中:行政在职人数16人,行政退休人员23人。离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汇总表(系统汇总)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汇总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汇总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汇总附表8)



二、本级决算表(一级机关)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0.96万元,其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2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74万元;2019年度支出总计为476.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5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8588.01万元,减少91.47%;支出减少8790.85万元,减少94.86%。收入和支出增减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2018年部门决算支出中含有我局二级单位天琪投资公司土地出让补偿金8000万元,而2019年部门决算中没有这笔支出。2019年年初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比2018年年初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增加110.5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末做部门决算时,尚有对二级单位的人员经费未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本年收入80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22万元,占全年收入的84.8%;年初结转和结余121.7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5.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本年支出47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80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79.22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84.8%。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74万元。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47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6.39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4.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90.85万元,减少62.41%。减少的原因是因为2019年项目支出无发生额。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476.3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3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95万元(本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公务接待费8.31万元。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没有发生额。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数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老化,维修成本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没有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14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没有发生额。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3辆,价值56.6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考察、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及相关业务单位交流指导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各类支出,共计接待96批次,81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9万元,其中:办公费13.33万元、印刷费5.85万元、水费2.36万元、电费7.26万元、邮电费5.91万元、差旅费15.69万元、维护费16.59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1.05万元、公务招待费8.31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3.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手续费0.34万元、物业管理费0.5万元、租赁费0.96万元、劳务费1.23万元、委托业务费1.86万元、其他交通费0.38万元。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9.8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中心工作较多,故办公经费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局(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没有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无项目支出,未做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