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生态保护体系。依据天门市土地、林地、水源等自然生态条件,将维护生态良性循环具有重要作用的自然资源、湿地、河流湖泊等区域纳入重点生态保护体系,划定为限制建设或禁止建设区;以农田林网、交通干线形成的绿色廊道、自然河道划分重点保护区片,每个区片落实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构建全市生态保护网络体系。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差、生态状况相对脆弱、自然功能不宜改变、不适宜大规模集聚产业和人口的重点保护地区实行红线强制保护。汉江沿线、张家湖500米范围内等重点水源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减少工业对水体的污染,实行严格特殊监管保护。
三是严格规划实施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执行监管,对佛子山林场、长寿林场、张家湖湿地等生态保护区纳入规划管控范围,实施生态重点保护。坚持关口前移,将环保审批手续纳入每一个项目用地审批的前置条件,工业项目严格实行会审,环保不通过,项目不报批,切实做到项目用地审批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