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市八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8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子君因个人原因辞去市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子君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