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园)、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妇女十二大和省妇女十二大关于家风家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市文明办、市妇联决定持续常态化开展2019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开花,切实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贯穿全年,扎实推进。3-7月开展全市集中寻找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面向基层广大家庭,开展天门市“最美家庭”寻找、事迹宣讲和宣传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以“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圆家梦”为主题的“最美家庭”寻找活动。要立足不同行业、不同群体扩大活动覆盖面。继续以城乡“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开展“寻找”活动,根据家庭事迹特点所属类别寻找推荐最美家庭。各地各单位要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最美家庭”事迹巡讲、宣传活动相结合,通过现场讲述、交流互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美家庭典型,分享最美家庭的感人家风故事。各地各单位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传播推广活动,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

(二)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我家最美故事”暨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各地要联合教育部门,立足基层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我家最美故事”主题实践活动。以家长学校为载体,引导家长主动参与家训家规家风进校园活动。聚焦家教、家风、家训和传统文化知识传承,开展经典诵读进家庭活动,让诵读经典日常化、生活化、习惯化。各地要通过推荐书目、分享读书心得、家庭阅读一瞬间、创意阅读故事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亲子阅读微视频展示活动,通过父母和孩子共同参与的创意阅读活动, 传递科学家庭教育理念, 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 促进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面向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行业、部门实际,在党政机关组织开展以颂经典家规、创家训格言、寻最美家庭、写家风故事为主要内容的“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使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取得成效。各地各单位要把握家庭工作和廉政教育特点,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扬家风”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各地各单位要在广大党员干部家庭中大力选树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最美家庭”,通过典型示范、榜样引领,推动党员干部争做廉洁表率,争创“最美家庭”。

三、寻找家庭类型

根据家庭事迹特点,今年重点寻找8类最美家庭:爱国爱家、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

四、推荐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乡镇办场园至少要推荐1-2户,市直各单位至少要推荐1户符合条件的优秀家庭参加评选。

(二)社会化推荐:包括家庭自荐、群众他荐、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举荐等方式,可通过天门妇女网下载填报推荐表格或直接到各乡镇办场园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市妇联办公室实名推荐优秀家庭参加评选。

五、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3月)。市妇联联合市文明办制定和下发活动通知,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要对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展开集中深度的宣传报道,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

(二)推荐申报(4月-5月10日)。各地各单位要主动推荐优秀家庭,同时对社会化推荐家庭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

(三)组织评选(5月-6月)。市文明办、市妇联对所有推荐家庭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接受群众监督,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参选资格。在审核推荐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家庭的事迹情况,择优确定30户“最美家庭”候选名单提交评审会审定考察。

(四)评审揭晓(7月)。组织评审会,对候选家庭进行评定,同时综合社会评议意见,确定2019年天门市“最美家庭”。

六、活动要求

(一)层层组织发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重点在城乡社区,主体是家庭。各地各单位要上下一盘棋,整体联动、精心部署,确保活动落到基层,取得实效。要立足城乡“妇女之家”,自下而上组织发动、层层推选,吸引群众走出家门,在活动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注重抓好结合。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要把“寻找”活动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推选和宣传勤劳致富、诚信创业“最美家庭”,引导更多的家庭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贡献。

(三)加大典型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大力宣传“最美家庭”事迹,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注重选树真实、可亲、可学的典型,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典型生动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有“妇女之家”都要常年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常态化地学习身边榜样、向“最美”看齐,促进社区家庭交流融合,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四)规范填报材料。为做好“最美家庭”的推荐申报工作,请各乡镇办场园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指导各候选家庭按规范填写、报送相关材料。

1.每户提供《2019年“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表》1份(附件2),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1份。推荐表中写明推荐家庭类型,主要事迹500字以内,不以第一人称写,不要求面面俱到,可围绕家庭主要成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某一方面,结合家庭类型,从如何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弘扬时代新风等角度来组织文字。

2.反映家庭生活不同场景的jpg格式照片3张(每张照片不少于500kb,其中至少一张为全家福)。

请各推荐单位将候选家庭推荐材料收齐后,填报《2019年“最美家庭”推荐候选家庭汇总表》(附件1)。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盖章后报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各地工作经验成效及典型事迹随时上报。

联 系 人: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刘丹

联系电话:0728-5223650

邮    箱:tmsf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