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洗衣机换个小零件,竟然要价400元;哄骗消费者,故意夸大保健品功效;为了吸引眼球,网店雇人刷好评……今天刊发的这几封来信,讲的都是群众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小事”。其实,这些“小事”背后反映了一个大问题:诚信缺失。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态势正在形成。但毋庸讳言,诚信缺失现象仍时有发生。
失信人人喊打,可为何失信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无非是有些人利令智昏,只图眼前的名和利,把坑蒙拐骗作为发财之道,把弄虚作假当成晋升之法,把铤而走险当成捷径之梯。但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不讲诚信,都是一种短视行为。就拿企业失信来说,从短期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许可以赚取高额利润,但侵犯了消费者利益,无形中耗损了自身信誉,长期来看会丧失消费者信任,严重者更会被绳之以法。三鹿奶粉案、长生疫苗事件,都殷鉴不远,不仅毁了企业,更给整个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人口流动加速,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逐渐迈向现代文明,利益主体趋于多元,社会交往面增大。诚信更像一条纽带,连着每个人。一旦失信,容易引发“破窗效应”,造成生产消费过程中的不信任感。对此,一位读者深有感触:家乡盛产苹果和梨,每年有很多商贩开着卡车来收购。当地,民风淳朴,各家各户对采摘下的苹果和梨,精挑细拣,把好的卖给商贩。然而,有一年,一个外来承包户不守诚信,把一些次果子埋在筐底卖给了商贩。很多果农都很生气,可是到第二年再卖果子时,有些人就学他,也把残次果子埋在筐底。商贩们由于笃信果农们,也不检查,便一股脑儿收了去。但商贩们回去后才知道上当,之后就不敢再来了。
事实说明,不讲诚信,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果一种失信行为未受到处罚反而获利,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恪守契约精神,才能行稳致远。
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黄泥乡石丫村,有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梁先学开了一间杂货铺。老人开店三年,虽然眼睛不好使,但买物品的大人小孩都讲诚信,凭良心付钱后拿走所买的东西,货物没少过一样,钱没少过一分。
一间杂货铺,一位失明老人,来来往往的顾客,用诚意回报信任,用善意温暖彼此。如何让这样温暖的故事更多些?除了完善法治保障,把失信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更需要每个人都从自我做起。无论是经商还是与人交往,都得扪心自问:诚信,我做到了吗?期待诚信成为每个人心中最质朴的道德定律,成为你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