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汪永昌 邵文煜)30多年来,他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平均每年结案120件以上,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到70%。在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司法规范化,注重审判的社会法治效果,尽职尽责履行了一名法官的为民情怀。今天的“中国梦 劳动美”专栏,介绍今年的市劳动模范、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戴建国的事迹。
每一起承办案件在庭审前,他都要再三推敲,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和应急预案,确保案件顺利审结。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戴建国:家事案件也好,商事案件也好,你要进入这个角色,给他一种让他相信你会公正的处理,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双方都会满意的,如果一旦他对你有抵触情绪不信任你,你哪怕是用的法律再正当,处理的再公平,他都不一定会接受这种结果。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戴建国一直以实现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换位思考,在情和理上引导、在法律上定性,最大程度保证案件裁判结果贴近民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去年,九真镇一农户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因连日降雨导致该农户承包的鱼塘产生了巨大的损失,农户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诉讼到法院。戴建国通过实地勘查、研究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经过审理作出了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的判决。案子结了“事”没结,为了彻底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戴建国邀请农户、保险公司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座谈,从法律和合同角度进行释法明理,设身处地为农户着想,经过调解,保险公司同意退还该农户的保险费,有效化解了矛盾,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 王伟 通过我们法院的司法救济和司法工作,来帮助老百姓寻求相应的救济,减少老百姓自身的损失,化解社会矛盾,对法院的工作真正意义上做到了司法为民。
1988年,戴建国从部队转业到市法院工作,迅速完成了从军人到法官的角色转换。非“科班”出生的他,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钻研业务上,仅用了3年时间,他就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晋升为审判员,成为法院的业务骨干,2019年结案158件,结案数量居全院前列。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人 王伟 (戴建国)承担了我们庭大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也特别注重新的法律法规业务的学习,对我们庭年轻干警在传帮带方面起到了好的办案的指引作用。
多年来,戴建国审理的案件和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精品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个人荣立三次三等功;曾被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工作优秀个人。
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戴建国:我认为我是做了自己职责范围内,该做的那一部分,但是给了这么多荣誉,自己确确实实压力担子也相应的增加了,把荣誉当成新的起点,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