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接再励强管理 节日无休忙拆违
“五一”节日来临,天气晴好,针对节日期间违法建设易发、高发的特点,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精心谋划、提前部署,突出重点,严格落实节日期间控违拆违工作机制,坚持“重点把控、全面稳妥”,全面加强敏感区、禁建区、高发区、矛盾区重点监控。节前,集中对湾坝六组、北湖大道、友谊社区、爱心巷小区等6处信访矛盾集中的存量违建组织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450平方米。同时构建“多渠道受理、常态化监控”的工作运行机制,扩大信息来源,最大限度做好违建防控工作。4月以来,支队新发现违法建设28处,强拆54处次,拆除面积约3066平方米。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长的势头,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城管规划执法支队支队长肖会平同志带头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出当前控违拆违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要求各大队严格履责,做到“三早”、“三不能”即:“早发现”,天热白天长,要提前上班巡查,及时发现拆旧改建、挖脚备料的违建迹象;“早拆除”,要在其投入之初,减少违建户成本、降低执法风险;“早控制”,要每天勤巡查、刹好回马枪,防反弹控制住;“不能怕矛盾”,要强化执法担当意识,不能一有矛盾就退怯,“怕”是不能成事的;“不能走过场”,要强化强制措施,剪钢筋拆主墙拆转角,不搞“象征性拆除”;“不能卸责任”,控违拆违是我们的主责,拖延怠政都是不作为!
拆违照片:
2020年4月25日,高新园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友谊七组倪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30平方米。
2020年5月4日,高新园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陈方七组李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20平方米。
2020年5月4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湾坝六组许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20平方米。
知识点滴:《天门市违法建设治理暂行办法》摘选
第十八条 违法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包括补办有关证件),恢复合法状态或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执法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依法作出处罚。改正并处罚完毕后,执法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向违建当事人出具结案证明。
(一)符合天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的;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村民宅基地政策等条件的;
(三)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且对城市规划不构成严重影响的;
(四)不具备土地收储条件的;
(五)通过采取措施能够消除影响,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的;
(六)原地改建、扩建房屋,符合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经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合格的;
(七)超过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进行建设,但与近期建设规划要求相符的;
(八)因城市建设拆迁批准还建,但尚未取得合法手续,又符合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采取改正措施后,保留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