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交警:“五一”出行看这里→

2020年”五一“假期从5月1日至5月5日。疫情还未结束,天门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出行期间请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安全文明出行。

一、“五一”交通安全形势预判

预计五一期间高峰时段为:

“五一”小长假前一天下午和小长假时段将出现车流高峰。其中1日上午时段和5日下午时段,将分别出现出行、返程最高峰。

(一)中短途公路客流将显著增加。乘坐动车的客流量增大,途经我市的长途公路客运进一步减少,中转乡镇班线返乡客流将显著增加。

(二)私家车自驾出行将会显著增加。五一期间,群众更多选择自驾出行。小长假时间,天门城区和部分乡镇集镇可能会出现时段性交通拥堵。

(三)农村地区摩托车、面包车出行显著增多。五一期间,大量农村地区群众选择摩托车、面包车出行,速度更快,载人更多,安全隐患更加突出。

(四)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高发。农村道路路窄、路肩松软,会车困难,易引发拥堵;恶劣天气情况下行车,驾驶员遇急处置不当,易造成交通事故。

(五)农村地区道路事故隐患大。节日期间,今年农村地区活动开始增多,群众出行频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安全隐患会显著增多,事故发生几率会大量增加。

二、道路拥堵预判

(一)易拥堵时段。

天门城区及乡镇10:30至16:30,群众集中上街购物,以及恶劣天气造成道路封闭或缓慢通行的时段,容易发生拥堵。

提示:尽量错开车流高峰时段出行,避开在恶劣天气时段出行,灵活选择清晨和下午时段出行。

(二)易拥堵路段。

城区拥堵路段主要是人民大道(人民大道西湖路口至广沟路口)、东湖路中百仓储路段(东湖路官路街路口至文学泉路口)、鸿渐路南端(鸿渐路人民大道路口至文学泉路路口)、闸北路、接官路大润发路段、钟惺大道大润发路段、西湖路沃尔玛路段和侨乡客运站路段。

提示: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时段,避开上述交通堵点;城区市民出行,多选择乘坐公交车。农村地区市民驾车进城,应绕行避开上述堵点,或者尽量将车停至城区外围,步行或乘坐公交车进城。

三、出行提示

(一)提前检查车况规划线路。

出行前要提前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部位,消除安全隐患。提前规划行车线路,了解路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行车线路、停车位置、高速互通、高速出口情况,借助地图规划好行车线路和备用线路。

二)避开高逢时段路段出行。

尽量避开小长假第一天上午、最后一天下午出行高峰时段,避开日常交通堵点、施工路段、商圈路段、车站周边路段出行。

(三)远离景区景点路段停车。

进出景区要注意外围道路上的标牌提示,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尽量将车辆停放在远离景区的路段,换乘公交车、观光车或步行进入景区,尽量避免驶入核心区域。

(四)文明礼让避免争道抢行。

争道抢行极易引发擦碰事故,无人员伤亡的擦碰事故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应迅速利用手机照相后自行撤除现场,事后再处理。在高速收费站发生拥堵时,尽量绕行临近收费站上下高速,避免在高速公路主线上排队等候。

(五)保持平和心态谨慎开车。

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长时间驾驶,遇有服务区时尽量停车休息,避免深夜和疲劳驾驶赶路;严格按照限速行驶,减少不必要的超车、变道、并线,避免超速行驶、违法停车和占用应急车道超车,尤其避免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大小便、拍照、停车吸烟;车流过大时应依次、减速、排队行驶,尽量避免穿插抢行;普通公路上切忌穿越道路中心线强行超车、会车、逆行,极易引发大事故。

(六)谨慎通过危险路段。

行经高速互通路段应适当减速,辨明方向后果断前行,切忌在路口停车、倒车、逆行;同时与前车保持足够间距,提防前车突然停车、变道、倒车。行经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时应降低车速,适当远离道路边线,切忌驶入对向车道。行经服务区、加油站、路口路段时,提前开启转向灯、提前降低车速、提前变更车道,给后车足够提示;同时提防从上述路段冲出的车辆或前车突然减速、停车、变道、倒车。切忌在路口紧急减速、停车、倒车、变道、抢行或直接驶入主车道行车。

(七)警惕恶劣天气。

雨雾恶劣天气能见度低,应降低车速,开启雾灯、近光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关闭远光灯,保持正常车距2至3倍的车距,在高速公路上时尽可能从就近收费站驶离,一定要做好避让前方突然停车、突发事故的准备,切忌在雾区高速行车;如车辆被堵在雾里,车上人员应迅速撤离到护栏外;雨雾天气切忌在临水、临崖、急弯路段的路边缘行驶。

(八)安全乘坐车辆。

节日期间,人们出行需求大大增加,交通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提醒广大群众,乘坐客运车辆时,要带好口罩,保持合适距离,与前期复工复产包车乘坐要求一致。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不要乘坐拼装、报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客运场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切忌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乘车。

 (九)遇交通违法行为,应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