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全面恢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园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3月23日(周一)起,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继续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慎终如始抓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各地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各项工作,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控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的底线。对因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彻底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防控工作纪律,自觉遵守所在社区的防控规定,积极参加各自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督促机关干部坚持湖北省健康码打卡,严格执行凭健康码“绿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绿码通行。上下班要做到“两点一线”,倡导绿色出行。各单位对干部职工要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做好体温“一日双测”,并做好记载。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由专人值守,按照“凡进必测”的原则,做好监测登记、“绿码”核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注重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要按疫情防控流程及时上报,分类处置。

三、落实办公场所防控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适量储备防疫物资,做好办公区域消杀保洁,保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每天对办公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对走廊、卫生间、电梯间、楼道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同时做好消毒、保洁人员健康监测和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在办公楼入口处设置消毒区域,呈放75度消毒酒精、免洗手消毒液等消毒物资,工作人员消毒后方可进楼办公。办公场所尽量不使用电梯,对确需使用电梯的单位,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从严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远程视频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需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必须提前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待批准后提前落实好会议和活动场所防控措施,会议室勤通风、严禁使用空调,尽可能压缩会议或活动规模、时长、人数等,会议或活动期间参加人员要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切实保障食堂用餐安全。倡导干部职工在家用餐。单位集体食堂确需开放的,按照“必须打包、不得堂食"的原则,采用提前订餐、错时等餐、分散取餐等方式供餐。同时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证上岗,每日进行健康监测统计,同时切实做好食材管理及食堂区域消杀、保洁工作,确保餐具卫生、食材安全,生熟食区分存放,食材留样备份,保证就餐安全。

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对全市各单位机关干部上班到岗情况和内部防控工作进行巡查和督办,定期下发督办通报。督促各单位加强疫情期间单位内部防控,确保做到“四个到位” ,即防控机制到位、健康监测到位、环境消杀到位、个人防护到位。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