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建消除存量 探索联动协作机制
2019年城管规划执法支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城管执法局精心指挥下,认真履职,团结一心,克难奋进,以全新的思路谋划规划执法工作。
1.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即查即拆”网格化查控机制以来,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露头就打、即建即拆,全面加强敏感区、禁建区、高发区、矛盾区重点监控,并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要季节展开集中行动,组织较大规模强制拆违执法活动,形成控违高压态势,有效震慑违建抢建势头。2019年以来,支队新发现违法建设450处,强拆501处次,拆除面积40688平方米;全市重点监控269处,面积59196.5平方米。
2.稳妥推进消除存量。坚持“宣传引导,拆讲并举”,严格按照先自拆,后强拆的原则,实行自拆与强拆相结合、集中拆与重点拆相结合的方法,挨家挨户面对面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鼓励、引导违建户进行自行拆除,有效实现文明拆违,同时在鼓励、推行自拆的基础上,对顶风抢建的乱搭乱建实行立即拆、对存量违建实行集中拆,对老大难违法建设实行重点拆。五年专项行动以来,截止目前,支队共依法查处存量违法建设15803平方米,累计完成率为96.2%。
3.探索联动协作机制。《天门市违法建设治理暂行办法》(天城管委文〔2019〕1号)出台后,城管规划执法支队积极开展宣传,推进实施。一是深入宣传发动,努力做到“零死角”,印制统一的宣传折页、《公开信》等共计7000余份,在执法单位、居民社区、服务企业、渣土运输企业中集中发放,大力营造严控违法建设的氛围,对意图抢建的建设户形成了震慑。二是积极探索,试行“协查助拆”新机制。针对金龙大道竣工通车后,附近居民受利益驱使,未经批准擅自搭建棚屋的问题,12月支队协调竟陵办事处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拒不自拆的违建户采取停止提供服务的措施。在高压态势的震慑下,16户违建户进行了自拆,拆除面积816.6平方米。三是继续推进,形成合力。支队将针对官路社区私房违建问题,继续推进实施暂停公共服务措施,积极筹划执行助拆措施,启动分批强制拆除。
拆违照片:
2019年12月9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西龙小区阳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96平方米。
2020年1月7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风波湖九组熊某违法建设,拆除面积108平方米。
知识点滴:《天门市违法建设治理暂行办法》摘选
第十四条 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查确认违法建设后,应当采取相应行政措施,并在1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市治违办。由市治违办书面通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
对在建的违法建设应当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并可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在建的违法建(构)筑物。公共服务单位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后24 小时内停止向违法建设提供服务。
对已建成的违法建(构)筑物,应当依法立案查处。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各行政审批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自接到通知后2 个工作日内,应采取责令停业、变更经营场所、撤销许可、停止服务等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 执法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违法建设过程中,需要查询规划、土地、房屋等相关行政审批信息、建设档案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的,相关部门应予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