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关于对自我排查进行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排查新冠病毒感染者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决定实施积极的新冠肺炎防控自我排査奖励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3日,本辖区居民(除已经排查掌握的患者信息外),凡居家主动申报且首次确定为发热患者并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的,经核实后每人给予500元奖励;凡居家主动申报且首次确定为疑似患者并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的,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凡居家主动申报且首次确诊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每人给予5000元奖励。

二、欢迎广大村(居)民互相监督,积极踊跃举报身边发热人员未就诊者和已经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但尚未集中隔离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1000元。

三、奖励的发放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财政予以保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发布的命令,不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开展的调查、检验、隔离等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编造、泄露相关信息,或者有其他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其违法行为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24小时热线电话:0728-5296015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