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门城区实施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制度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油、肉、禽蛋、药品等生活物资供应,减少群众外出采购的传染风险,从即日起在天门市主城区(竟陵办事处、杨林办事处、高新园)部分人口集聚区实施生活物资配送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配送时间

从2月11日起至疫情管制解除(以省、市正式通知为准)。

二、配送范围

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范围:竟陵办事处(16个社区)、杨林办事处(3个社区)、高新园(6个社区)。市直部门自建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小区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与所在社区协调、对接,组织好配送工作。其它农村社区按照2月6日市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加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

三、配送方式

配送工作严格执行“311”配送制度,即:每3天每户居民确定1人,向所在社区(小区)信息员提出1次生活物资采购申请(每户不得多人多次申请)。所在社区统一采购,配送到小区指定地点,居民有序领取。

四、社区配送工作联络人员

(一)竟陵办事处   联系人:熊卫华15807222686

(二)杨林办事处    联系人:涂红梅 15342935511

(三)天门高新园联系人:鲁 然 17607131295

五、配送工作要求

(一)明确配送工作责任。城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在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推荐配送企业;市场监管局负责质量和价格监管;“两办一园”(竟陵办事处、杨林办事处、高新园)负责组织落实;社区负责具体配送工作。

(二)建立配送工作网络。建立“两办一园”、社区、小区三级联动网络。“两办一园” 要组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微信群,将生活物资配送工作信息准确、及时发布;每个社区组建一个生活物资配送站,一名机关包保干部负责,一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牵头为联络员;每个小区建一个配送点,确定一名信息员(物业和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担任)。联络员、信息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要在社区、小区公布。

(三)规范采购配送流程。各小区住户通过电话、微信,向小区信息员提出物资采购申请,小区信息员负责登记汇总后上报社区联络员,社区联络员负责联系配送企业(商家)予以订购,配送企业(商家)负责采购、分拣和包装,统一配送到小区,有序分发。分发过程中所有人必须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现金交易和人员聚集、哄抢,分发场地要及时做好消杀工作。

为了减少城区车流量,提高配送效率,原则上实行城南(县河以南)、城北(县河以北)分片采购、配送。鼓励社区与本市蔬菜专业合作社对接,实行社区团购,降低采购成本。

(四)加强配送工作监管。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商家)的监督管理,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配送企业要加强对配送工作人员职业培训,提高防控意识,落实好防控措施,做好自我保护,严禁发热、咳嗽人员从事配送工作。各社区(小区)配送不得收取服务费或加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领导:方俊红 13307222228

                  联络员: 黄宝洲13035363189

市商务局责任领导:彭会军(县河以南)  13886969688

                  王学荣(县河以北)  13593926566     

          联络员:简  淳(县河以南)  13277674327

李俊峰(县河以北)  15972294915                                      

附件:配送企业(商家)推荐名单及配送区域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四、近期可供蔬菜生产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