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与天门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一档普法栏目。旨在关注社会热点,展现典型案例、聚焦律师解析,重在释法明理,以期达到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的目的。
当前,全国上下正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打响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我市也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尽全力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今天特别邀请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锋做客我们的节目,对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进行解析。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
请看《律师说法》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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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流行时,多地启动一级响应,那么什么是一级响应?
2、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流行时,各地政府可以采取哪些紧急措施?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如何实施隔离措施?法律依据是什么?
4、在疫情防控期间,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冠肺炎”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恶意传播的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5、在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干扰有关人员采取防控措施的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6、在疫情防控期间,公民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7、对传播病毒的人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就民事方面应当如何应对和追责?
8、如果社区住户拒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该类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就在这期《律师说法》
由张锋律师
为大家解惑!
通过张律师的解答,希望广大公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不要隐瞒,不要聚集,减少外出,就诊时要如实介绍自己的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出门必须戴口罩、严防护、多洗手、少聚餐、勤通风、彻消毒、勤测温、不大意,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