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原党总支委员张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天门市委批准,天门市纪委监委对天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原党总支委员张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涉案人员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白酒、购物卡,并接受涉案人员委托他人组织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工作纪律,向被调查对象泄露工作秘密,违纪情节较重。张志刚利用担任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专班负责人和负责全市扫黑除恶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被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亲属给予的现金,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张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天门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天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