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天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来了!


12月19日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天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明年1月1日启动

前期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为解决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减轻参保患者家庭的事务性和经济负担,天门率先在全国试点城市之外制定出台了天门市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参保年筹资80元/人,个人不缴费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年筹资标准为80元/人,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经天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失能等级达到重度一级、二级、三级的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失能评定所需费用由市财政予以解决。


支付标准最高可达到80%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模式有居家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医院护理三种形式,分别按不同服务模式、护理不同等级确定差异化的待遇保障支付标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最高可达到80%。     


截至目前,天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计6.4万人,参保人群老年化率36.12%,失能率7.4‰,该《办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约470名左右失能人员将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