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近九成高速公路 时速将提高10至20公里 超速10%到20%的要记3分甚至6分

5日下午3时,湖北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0年1月1日起,湖北大部分高速公路限速视情况提高10至20公里/小时。与此次提速同步的还有对超速更严厉的处罚。超速10%、不足20%的,尽管仍免予罚款,但将被记3分甚至6分。

全省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表。

据介绍,在目前全省76条高速路段中,有68条路段被纳入此次调整范围内,占89.5%。以小型载客汽车的限速为例,提速10公里的高速路段有33条,提速20公里的路段有33条。此次有8条路段没有提速,主要原因是现有限速已经达到法定最高速度。

全省高速公路最高限速

视情提高10-20公里/小时

此次提速提高多少?湖北省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在工程论证和专家评审基础上,制定了限速调整具体原则。

一是严格遵守法规标准规定,高速公路小型客车最高限速不超过120公里/小时,其它车辆不超过100公里/小时,同路段小型客车与其它车辆限速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限速值设置不得超过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以上。二是兼顾安全与效率,实行“提低限高”,对原限速值低于100 公里/小时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00公里/小时;对原限速值100公里/小时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公里/小时;对原限速值110公里/小时路段,视情提高至120公里/小时;对限速值低于设计时速的桥梁隧道路段,原则上限速值调整至设计时速;中型及以上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该路段日间最高限速值的8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最高限速值不超过80公里/小时。恶劣天气时段及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限速值以现场限速标志为准;高速公路长隧道、隧道群、长大纵坡路段按车型分道行驶,除小型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靠右侧车道通行。

全省共76条高速路段,这次限速调整涉及68条高速路段,占89.5%。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对恶劣天气、夜间通行、桥隧纵坡、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运输等管理重点采取了区别限速管理,按照抓险放好、控大放小、快慢分离、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分天气、分昼夜精细限速管理。

高速公路超速10%不到20%

将被记3分或6分

值得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的是,与此次提速同步,交管部门将规范执行对于超速的记分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超速达到10%、低于20%的,虽然仍然免予罚款,但将被记3分甚至6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明年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提高限速后,为了避免机动车实际行驶速度过高,交管部门将规范执行对于超速的记分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超速达到10%、低于20%的,虽然仍然免予罚款,但将被记3分(小型客车)或6分(其它中大型车);对超速10%以下的仍给予警告;对超速20%及以上的处罚规定不变。

来源:综合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 黄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