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高额回报”骗了钱?又因“保健品”上了当?近年来,涉老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民政部3日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发布四项风险提示,揭露涉老诈骗四大套路,推动老年人防诈骗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揭露骗局
三部门专门发布4项风险提示
针对当前一些养老机构、企业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情形,民政部等多部门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防范打击。
为深入揭露涉老诈骗真相,民政部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日专门发布4项风险提示。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表示,民政部等部门此次发布的风险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非法集资等诈骗手段的常见形式和主要手段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对提高老年人风险意识、加强投资理性有积极意义。
李爱君认为,此次提示特别强调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要自担,应引起老年人和家属的高度警惕。
提前预警
帮老年人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近年来,在打击涉老诈骗类案件和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及能力方面,各地各部门多措并举,产生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
以江西省为例,有关部门一方面前移监管关口,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自养老机构进行登记注册之日起介入监管,加强备案前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另一方面加强监测预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赣金鹰眼”监测预警平台、江西涉众型经济犯罪监测预警平台等加强网上监测。
同时,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养老机构注册登记信息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各级民政部门定期下载相关信息,全面加强信息共享,发现线索第一时间相互通报,同时向各自上级部门报告。
海南民政厅注重加强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2043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70000余份,并以开展2019年全国“敬老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讲养老服务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规政策。
李爱君表示,归根结底,要更好地关怀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也帮助老年人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高回报”“高利润”等字眼时要格外提高警惕。民政部等也提示,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文/新华社
涉老诈骗风险提示
一是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返利仅为欺诈噱头。
二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吸收公众资金,这种情况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是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因“保健品”概念无法律定位,经常被采用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手法,与合法注册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进行混同,骗取消费者信任。
四是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相关机构及参与人员的上述行为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文/本报记者 蔺丽爽
相关案例
“高端养老”涉案动辄上亿元
级别最高的翡翠会员消费满25600元,每天返现130元,最终返利高达64320元,办理多张会员卡还赠送蚕丝被、足灸桶等礼品,高级会员还能享受免费旅游服务。
这些看起来回报丰厚、由“老妈乐”公司提供的“消费养老”服务,实际上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但先后有北京、江苏、河南、河北、山西、福建、吉林等多地老人受骗,涉及金额上亿元。
类似的涉老诈骗案件并不少见。一家名为“天地自然健康养老公司”的企业自2015年起招募了几千名老年会员,承诺会员交费后不仅可在养生庄园吃饭、购物、就医、参加旅行团,每年还可以拿到6%至14%的返利,打折之后单日最低房费和餐费仅为67元和12元。然而,2018年4月,该公司负责人外逃,账面资产也所剩无几。经调查,这家所谓“高端养老企业”既无土地手续也无养老资质,完全就是个骗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
“我去年在街上被人拉去参观一家养老公寓。了解之后,觉得这个公寓条件不错,服务很好,办理会员能预定床位,入住了能打折,每年还能拿11%的利息。”72岁的张爷爷把自己多年攒下来的42万元钱投了进去,还想着到时能住进养老公寓。直到今年7月,他才发现自己投入的钱已经拿不回来了,养老机构、办公楼也是人去楼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综合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及诈骗案件频发,形式也花样翻新,包括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收取会员费、床位费;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名义吸收资金;以房养老“套路贷”诈骗等。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只在相关部门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未在民政部门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按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人”。但这类机构却以“预定养老床位”名义,多年来收取会员数额不等的入住预订金,并承诺高额回报、享受优先优惠入住,涉嫌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养老压力下,广大老年人对现有资产“保本升值”的需求也逐渐提升,这给了诈骗团伙以可乘之机。“涉老诈骗案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占很大比例,所以老年人常会有自发性的集体维权行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王新说。
(责任编辑 刘小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