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口一毒贩在饭桌上落网,天门警方缴获毒品1公斤!


近日,天门警方抓获一毒贩

在其家中找到麻古、冰毒1公斤
拔出萝卜带出泥
并一举抓获吸毒违法人员12人


不久前,岳口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一条线索,有一位陈某军(男,48岁,岳口镇人),长期盘踞在岳口地区进行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岳口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因不确定线索是否有效,专案组民警没有贸然行动,一直采取秘密调查和蹲守方式进行侦查。


11月12日中午,专案组又得到一条线索,陈某军在外购买了大量的毒品在家进行贩卖。专案组民警调查确认消息可靠后,立即前往陈某军家进行抓捕,民警到达陈某军家时,其大门紧闭,敲门屋内无人应答。


民警考虑到毒品的藏匿转移问题,思索后假扮快递员给陈某军打了一个电话,从电话中得知陈某军正在岳口某饭店吃饭。


专案组立即分成两班人,一班人员继续在陈某军家蹲守,防止有人转移毒品,另一班人员立即直接前往饭店进行抓捕,最终,在饭店将陈某军抓获。


抓获后,民警对陈某军家进行了搜查,当场查获毒品“麻古”、“冰毒”近一公斤,毒资七万多元。


根据搜查现场分析,陈某军已将毒品打包,可能要将毒品转移。若非警方及时赶到,这些毒品将流入天门各个乡镇。


经审讯,陈某军对贩毒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搜查和调查的情况,专案组先后抓获了12名向陈某军购买毒品的吸毒违法人员。


目前,陈某军已被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岳口派出所 王俊 平安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