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这三人排放废水被罚100万!律师带你了解《环境保护法》


以案释法 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讲述身边案例 普及法律知识 欢迎收看《律师说法》。律师说法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天门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一档普法栏目。旨在关注社会热点,展现典型案例、聚焦律师解析,重在释法明理,以期达到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的目的。



《律师说法》第十期




典型案例


张某在一家金属制品制造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十余年后,租用农户李某200平方米闲置农家大院开办金属加工厂,并聘请有多年加工经验的杨某操作除油除锈工艺,对废弃五金进行除油除锈加工。


由于没有建设防治污染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杨某只有将除油除锈池中的废水排到厂外。

三个月后,周边农户感觉到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很怪的味道,附近的沟渠水体发黄,于是向环保部门举报。经评估,该厂非法排放废水事件环境污染损害数额总计为100万余元。


公安机关、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雇员杨某、农户李某三人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遂以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决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1、环境保护法对社会各界的环保权利义务是如何规范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2、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领域,人民群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工作监督有哪些参与途径?



3、违反《环境保护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就在这期《律师说法》

毛文伟律师

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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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
希望大家从本期案例中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