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必看,私自签订免责协议无效!律师说法第九期


以案释法 依法维权 律师说法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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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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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拆出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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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爷请泥瓦工老王建房,老王又邀同村的老赵等五人前去帮忙,约定每人每天200元工资,工资每日一结,并与老赵等人签订了《免责书》。


老王请同村的老赵等人前来帮忙,因为怕出安全事故,还特意和他们签了《免责书》。


建房十天后,老赵从楼上摔了下来,手上拿的木板也飞出去,砸中了正在一楼施工的老王。


老赵、老王被送到医院后,经诊断老赵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住院治疗30天,花去医药费20000元。


后来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老赵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为120天,护理期为60天。老王头部被砸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老赵住院后,老王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之后就不再赔钱。老王表示,签了《免责书》,出了问题自己负责,垫医药费完全是出于情谊。


老赵又去找老孙,老孙说这个屋是包给老王在建,出了问题应该找老王。


那到底谁说的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1、拆屋建房在农村很常见,一般存在哪些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2、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有什么区别?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免责书》有效吗?



就在这期《律师说法》

胡宇鹏律师

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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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从本期案例中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