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简报2019年第6期

楼顶加盖危害大,铁腕整治不容缓

6月13日下午,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对陆羽供电局小区东侧楼顶私自加盖的钢构棚屋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12平方米。

近日,有市民反映,陆羽供电局小区东侧楼顶搭起了钢构建筑,竟陵规划执法大队迅速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钢构建筑为毛某所建,楼顶加建的钢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竟陵规划执法大队立即按照程序对该处违法建设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6月13日,当事人仍未履行自行拆除义务,竟陵规划执法大队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对此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经过3个多小时的焊割作业,楼顶钢构被顺利拆解。

针对此类违法搭建,城管规划执法支队铁腕整治不放松,本月分别对官路街老纪委单元楼顶钢构、天横桥吴某私房楼顶钢构、江垸社区一组万某私房楼顶钢构等3处进行拆除,共计拆除900余平方米。

2019年6月13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陆羽供电局小区东侧楼顶钢构建设,拆除面积112平方米。

2019年6月11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孙湾健康巷3排3号夏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96平方米。

2019年6月18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西龙社区四组范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52平方米。

知识点滴:配套绿地面积的范围确定

1.配套绿地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中(公共)绿地、建筑物旁边绿地、道路绿地三部分;

2.旧城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需进行集中绿化建设的实际可配套绿地面积以市规划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意见为准,不得自行降低;

3.各种类型的运动场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4.建设用地内的游泳池、消防水池,以及城市规划控制的自然溪河等水体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5.城市道路绿地(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小区道路、消防通道等不计入配套绿地面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内部道路绿地计入配套绿地面积;

6.建设工程项目内配套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单独核算配套绿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