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申请人申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3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6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健

联系电话:0728-5229552

电子信箱:312185451@qq.com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人社局1106办公室

邮编:431700

  附件:2019年第一批病退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天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