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申请人申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3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9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6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健
联系电话:0728-5229552
电子信箱:312185451@qq.com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人社局1106办公室
邮编:431700
附件:2019年第一批病退鉴定通过人员名单
天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