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遇到家暴,怎么保护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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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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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家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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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娥与罗某超本是一对感情尚好的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一家人过着幸福宁静的生活。转眼间,两个孩子已上小学,可这个时候,罗某超却由喜欢喝酒发展成为经常酗酒,为此妻子李某娥经常与罗某超发生争吵。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八年,2011年,渐渐长大的女儿罗某蔚在日记中记录下了罗某超多次酒后打骂李某娥,及自己与哥哥劝阻时也遭殴打的经过。


2012年,忍无可忍的李某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罗某超积极检讨自己的过错,并保证将痛改前非。


撤诉后,罗某超不但不珍惜和好的机会,不思悔改,反而酗酒和施暴更加频繁。


2013年4月中旬,为躲避殴打,李某娥带子女在外租房居住,与罗某超分居。2013年9月21日,李某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由自己独自一人抚养一双子女,罗某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合计3000元。


后来,法院经审理查明,罗某超长期酗酒,多次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子女罗某蔚、罗某海数次目睹父亲殴打母亲,也曾直接遭受殴打。为避免罗某蔚、罗某海继续生活在暴力环境中,遂判决准许李某娥与罗某超离婚,子女罗某蔚、罗某海由李某娥抚养,罗某超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900元,并赔偿李某娥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1、漫长的婚姻中,夫妻纠纷难以避免。“牙齿和舌头都有打架的时候”,更何况是日常相处的两口子。那么,是不是夫妻之间,一旦存在暴力行为,就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2、身体的伤害,构成家庭暴力。那么谩骂、恐吓、威胁等侵害精神的行为,能否构成家庭暴力?



3、遭遇家暴后,需要收集、保留什么样的证据法院才会采信呢?




就在这期《律师说法》

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何红霞

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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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
希望大家从本期案例中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