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社发〔2019〕14号
各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11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需求对接调查,编制了《2019年天门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导目录”中所公布的培训项目,是作为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培训业务的指导性目录。凡围绕“培训指导目录”开展的培训,结业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各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64号)文件要求,围绕指导目录,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及项目制培训。
三、本“培训指导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暂未纳入“培训指导目录”的职业(工种),但企业岗位需求量大的项目,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我市公布的“培训指导目录”作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附:2019年天门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2019年天门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