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简报2019年第5期

依法强势拆违  狠刹违建歪风

5月5日上午,杨林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江垸村三组东江大道东沿桥头一处违法建设。

4月8日,杨林规划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江垸三组东江大道东沿桥头陈某在实施违法建设,依法按照程序对该处违法建设下达了相关文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对已经修建的违法建设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未按期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调用挖掘机械对陈某已建的一层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建面积80余平方米。

下一步,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将秉承铁腕治违、铁腕拆违、违建必拆的决心,坚决狠刹违法建设歪风。

拆违现场:

2019年5月2日,高新园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凡店社区十组殷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60余平方米。

2019年5月2日,高新园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陈方社区八组危某地基建设,拆除面积100余平方米。

2019年5月5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走马岭社区七组墙体建设,拆除面积75平方米。

知识点滴:居住区内公共绿地面积指标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面积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0.1~0.3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0.5平方米/人;1~3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1.0平方米/人;3~5万人居住社区不小于1.5平方米/人;

2.旧区改建时,不应低于0.35平方米/人;

3.中心绿地的面积不应小于500 平方米,宽度不应小于8米,其中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70% ;

4.中心绿地应有不小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适合老年人与儿童户外活动的公共活动中心应结合中心绿地布置,按规模设置相应设施;

5.中心绿地应有一个边与住宅区相应级别道路相邻,并保障其空间开敞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