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预调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将按照全省统一公布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请2018年12月以前中断缴费或欠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到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办理养老保险续保手续,并尽快缴纳2018年12月以前的欠费,避免逾期补缴增加缴费负担。

特此通知!

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