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

同时,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切实落实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硬任务。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薄弱环节,确保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按照现有支付范围和既定标准保障到位,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王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