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
2019年天门农村公益性公墓
建设试点现场推进会召开
2018年
天门在农村公益性公墓
建设试点工作中建成12处公墓
今年继续开展试点,计划建设12处
(网络图)
会议指出
各乡镇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人口数量,一般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一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不超过5亩。
公墓建设选址应选择荒山、瘠地,不占或少占土地,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
公墓区绿化率不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从2019年开始,重点建设卧式墓碑,鼓励生态墓葬,一般以树为标志,一树一墓,也可一树多墓。
据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
函报市民政局审批。
市民政局将审批意见函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申报后,市民政局派人实地踏勘后,
确定为市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