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1.本次招聘辅警35名,全部为男性,其中特警勤务辅警20名,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15名;
2.其他岗位辅警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辅警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5.涉嫌犯罪的;曾因违法犯罪被予以刑事处罚,或者刑事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其中体检、政审实行一票否决。
(一)报名和面试。2019年4月25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额满为止。报考人员持填写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需正反打印)、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天门市公安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69号)政治部703办公室报名,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报名并组织面试。
(二)体检。通过面试符合录用要求的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其中,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天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持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交至市公安局政治部703办公室,交表时需携带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政审考察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岗前培训及聘用。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务派遣形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2.天门市公安局报名咨询电话:0728-5862061 0728-5862062
附件:1.天门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天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门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