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脱贫攻坚政策之窗 我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政策要点

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体系,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省、市州、非贫困县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省级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扩大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权力,由县结合实际采取政策叠加、差异化扶持办法,分类制定资金补助标准。加大对深度贫困村的倾斜支持力度,同时统筹解决好非贫困村精准脱贫投入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