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房款却没过户!《律师说法》第六期教你避免买卖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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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身边案例 普及法律知识 欢迎收看《律师说法》。律师说法是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天门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打造的一档普法栏目。旨在关注社会热点,展现典型案例、聚焦律师解析,重在释法明理,以期达到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的目的。




《律师说法》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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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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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前,王某买下张某的一套单元房,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张某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王某承担。


王某搬进了新买的房子居住。过了几天,他找张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张某说他的身份证掉了,这事就耽搁了下来。


几年后,王某再次找张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张某却说房子涨价了要求王某另行支付5000元才肯协助办证。二人不欢而散。


房价继续上涨,2014年,王某决定给张某5000元,把证办好。可这时张某己去世,王某只好联系张某的妻子李某及其子女。


李某却说房屋合同无效,因为她当初并不知情,张某的行为属于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李某的子女也拒不协助过户。


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及其子女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李某及其子女协助王某过户。



1、上述案件中,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李某及其子女协助王某过户的依据是什么?



2、房屋买卖后,双方当事人未能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他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3、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应该注意那些事项?购房时如何核实信息?




就在这期《律师说法》

湖北晨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帆

为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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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北晨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专职律师,天门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天门市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



弘扬法治,服务大众,启迪社会
希望大家从本期案例中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