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简报2019年第4期

依法强拆违法建筑,保障群众公共安全

4月4日上午,城市管理高新园规划执法大队依法对陈方村八组张某等六户的一层违建车库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240平方米。

拆除活动分三步进行:首先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对张某一层车库主体结构内的燃气管道进行断气切割;其次用挖掘机对张某一层现浇进行了彻底拆除;最后请专业人员对剩余5户的模板和立柱钢筋进行了氧气切割拆除,建筑垃圾交由社区转运处理。

本次拆违活动筹备充分、分工明确、组织有序、开展顺利,有效打击违建气焰,彰显规划执法控违力度。

拆违现场:

2019年4月1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永丰社区二组田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96平方米。

2019年4月3日,竟陵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江河社区花草店小区94号墙体建设,拆除面积108平方米。

2019年4月8日,杨林规划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江垸新建谌桥河桥头处陈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72平方米。

知识点滴:城市绿地控制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各类城市规划绿地(以下简称规划绿地)。规划绿地内不得建设与园林绿化无关的项目,规划绿地不计入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面积。

(一)新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老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0%,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人。

(二)交通性主干路红线两侧应设置绿化带,宽度不宜小于10米。

(三)城市规划道路沿线规划控制的绿化带内除确需设置的市政公用设施外,不得设置停车位及建(构)筑物,并应当满足城市排水防涝的要求。

(四)城市蓝线宽度10米以下的带状水面(沟渠、溪流等)两侧绿线不宜小于4米;蓝线宽度10米及以上的两侧绿线最小宽度不宜小于8米;绿线内设置慢行系统时不宜小于15米;块状水面宜与城市公园绿地相结合,水面周边绿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