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
在天门新城举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现场公布
2018年度天门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现身说法助力消费者维权
2018年度天门市消费维权
十大典型案例
01
烟花爆炸伤人 工商维权获赔
【基本案情】2017年11月28日,消费者蒋某在干驿某烟花爆竹经销店购买烟花爆竹。由于引线燃烧过快,燃放时致使其家人鲁某英、鲁某兰各有一只耳朵耳膜严重穿孔。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请求工商部门维权。
【处理情况】2018年3月,干驿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投诉人赔偿鲁某英、鲁某兰两人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7000元整。
02
装修陷阱坑人 工商协调解围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16日,消费者李女士称其于7月30日与天门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以全包施工形式对住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瓷砖品牌进行装修,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认为受到了欺骗,请求工商部门维权。
【处理情况】经杨林工商所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装饰公司一次性补偿李女士人民币33000元整。
03
购车强收续保押金 工商介入成功退还
【基本案情】2017年10月,消费者卢先生在天门某4s店购买小汽车一辆,并在店内购买了保险,当时被扣留了2000元续保押金。2018年车辆保险到期后,卢先生自行续保。该店称不在本店购买保险,续保押金不予退还。2018年10月19日,卢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处理情况】经城郊工商所工作人员调解,4s店退还押金。
04
种子问题致减产 红盾为农讨说法
【基本案情】2018年4月8日,种田大户汪先生在天门市某农资经销商处购买了52斤稻种。播种后稻谷在出苗阶段出现了长高苗、不结穗的情况。汪先生马上将问题向经销商进行了反映,对方承诺在稻谷成熟时根据情况赔偿。可等到稻谷成熟,汪先生再次找到经销商时,对方却又称要等稻谷完全收割后按平均减产量赔偿差额。万般无奈之下,汪先生于9月5日到城郊工商所进行投诉。
【处理情况】城郊工商所会同天门市农业执法大队组织调解。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汪先生人民币6000元整。
05
电动汽车过户存疑惑 工商奔赴异地解难题
【基本案情】易女士于2018年3月16日在天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车转让协议》,购买一款价值5.7万元的四轮电动汽车,并约定买方承担上牌费用,汽车销售公司在36个月内免费协助办理过户业务。购车时,该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口头承诺,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交易成功后,易女士发现其购买的车辆所有人为襄阳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并非天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且该车并未在一个月内履行过户手续。遂于2018年7月向市工商局投诉。
【处理情况】市工商局专程赴襄阳开展了调查,2018年8月31日,经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的要求,累计行驶里程一万公里后,90个工作日内双方积极协调办理过户手续。
06
电视信号不佳 商家顺延服务
【基本案情】何先生于2017年3月3日在天门某公司购买有线电视节目收视服务,开通后信号不好,无法正常收看节目。2017年底,该公司在何先生楼顶安装了一根外置天线后,问题才得以解决。何先生认为其购买的是全年服务,但实际将近8个月未享受正常服务,该公司应退还交纳的156元收视费。
【处理情况】经城南工商所调解,该公司无偿为何先生顺延半年的收视服务。
07
约定返券无期限 商家“爽约”欲赖账
【基本案情】王女士投诉称天门某自助餐厅在开业期间承诺吃一餐送一餐,王女士消费后商家返券7张,商家承诺该券任何时候都可以使用,且餐券上也没有限定消费时间。2018年4月16日王女士到店消费时被告知券已失效。
【处理情况】城南工商所调查得知王女士反映情况属实。经调解,该自助餐厅负责人保证餐厅所发放的优惠券全部按照承诺兑现。
08
租车公司拖欠押金 工商列入异常名录
【基本案情】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市工商局多次接到投诉,反映天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拖欠租车押金,且公司负责人失联,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处理情况】2018年11月,市工商局在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2处办公地点张贴消费警示,明确指出该公司被消费者投诉较多,需谨慎选择。2019年2月市工商局按法定程序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09
价格信息误导消费 工商调解双方满意
【基本案情】2018年2月12日,陈女土在美团网上购买了一张某KTV优惠券,标称中包98元。当晚陈女士去消费,进包间一小时后,老板突然进去要求额外加收102元,双方争执不下。
【处理情况】城西工商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该KTV按约定收费,不得加价。
10
违法虚假宣传 老年人要警惕
【基本案情】2018年3月13日,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天门市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宣称其按摩床能治疗各种疾病,1月9日购买了一台价值17950元的按摩床,回家后觉得上当受骗,要求退货遭拒。
【处理情况】市工商局调查认为该经营部违反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退还消费者货款,并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