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初步建立

工人日报讯 2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为配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民政部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并已初步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

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据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民政部推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目前已经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并正式公布实施。近年来,民政部在放开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鼓励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会同有关部委开展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2018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养老院安全质量隐患问题90%以上得到解决,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同时,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已初步建立。

高晓兵表示,目前,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已得到推广使用,为养老院服务质量提供了“基准线”;去年底,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也已出台,为养老院服务质量提供了“等级线”, 这些进展“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2016年底,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部署要求,尽快改善养老院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

在此部署下,2017年以来,民政部等多部门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成效显著。 高晓兵表示,2017年专项行动共整治19.7万处服务隐患;2018年共整治16.3万处服务隐患,目前涉及养老院安全质量问题90%以上都得到了解决,大大提升了养老院的服务质量。(记者王瑜)

责任编辑:张宁宁 张劼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