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财政28条”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精准发力促高质量发展

10月11日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出28项财政政策措施,包括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聚力支持科技创新、着力缓解融资困难、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加强重点领域补短板工程建设、健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八个方面,针对性强、涵盖面广、含金量高。

在聚力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将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8年至2022年每年筹集100亿元,重点支持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园区建设等;筹集100亿元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央及省属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科研院所建设;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筹集100亿元资金,支持国际化高科技园区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等科技创新聚集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重点领域补短板方面,2018年至2020年我省将筹集不少于600亿元资金,支持实施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另外,统筹整合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基金、省级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基金,逐步形成总规模5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推动设立2500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群,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