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快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绿色发展,按照省发改委将组织编制并发布的《湖北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2018年)》,天门市发改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技术征集要求

(一)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全行业普及率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节能环保技术、工艺、产品、设备应符合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环保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推广潜力较大,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报送内容。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环保技术、工艺、产品、设备,技术提供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申请报告。

二、 其他事项

1.申请纳入《湖北省重点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2018年)》的相关技术、工艺、产品、设备,应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通过权威机构技术鉴定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并在近年的实施和应用中未发生过技术、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事件。

2.申报企业应在市内有固定场所,在我市注册并取得相关证照或在我市设立相关机构并开展推广活动的单位,无不良记录。

3.请于2018年10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环资科,我委将对上报项目进行汇总并报送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