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调解,因病在市内一家医院做手术后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罗某某,与医院达成和解协议。对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罗某某和院方均表示满意。这是我市引入第三方主导、政府部门配合,联动处理医疗纠纷的一个缩影。
2017年以来,我市引入保险经纪公司,委托其在市信访局设工作站并组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和日常工作。同时,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担任“五员”,协助配合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
在联动机制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医学专家库、法律专家库、保险理赔专家库,负责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对病历资料进行评鉴,划分责任,制订出赔偿方案等。“五员”中,由市政府担任“指挥员”,主要负责组织专班,引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纠纷;公安部门担任“警卫员”,主要负责封存医疗文书、药品等,做好笔录和证据保存,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等;卫计部门担任“指导员”,主要负责对医患双方宣传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律法规,告知处置途径;法院担任“裁判员”,主要负责纠纷的调解及督促履约等;市直相关部门担任“宣传员”,主要职责是向家属宣传政策,引导家属依法处置。
第三方调处机制运行以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93起,成功调解结案67起,24起正在调解中,另有2起转入司法途径,医疗纠纷经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的占95%,全市医疗纠纷化解步入依法有序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