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刘帆)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实施8项工程及有关扶持政策,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
《意见》提出,实施电商创业孵化工程、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网货品牌培育工程、电商平台培育和搭载工程、电商应用水平提升工程、电商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人才培育和引进工程、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工程8项工程。
《意见》明确了扶持政策,一是对电商经营主体的扶持,其中,在支持开展电商示范创建方面,对积极开展创建且被评为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被评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二是对电商支撑体系的扶持,其中,鼓励具有资质和条件的市场主体在我市组织开展各层次、多类型的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自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型电商项目的引进、大型电商信息平台构建、重点电商项目建设,电商产业规划、电商人才引进、电商工作的扶持和奖励等。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考核制度,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和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到2020年底,全市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运营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中心村全覆盖建成1个市级电商产业园、培育2个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10家以上市级电商示范企业力争培育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