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简报2018年第9期

夯实属地责任 加强部门配合

切实管控违建实现“零增长”

7月7日,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高新园执法大队在查处汪岭社区一处违法建设时,违建户不听劝阻且态度恶劣;在社区网格员的积极配合下,执法人员耐心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最终强制拆除该违建,确保了新增违建“零增长”。

近期,天门高新园党工委全面落实社区属地管控责任,建立了拆违控违工作机制。一是明确拆违控违属地管理职责,理顺属地管控与部门执法的工作关系,各社区一把手是本辖区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有发现、上报、制止违建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划定新增违建必须立即拆除的防违底线,配套启动了严格的通报问责机制;三是建立部门查违强拆与社区管理控制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到“即查即拆、拆后有控”,有效防止违建反弹,实现园区违建的“零增长”。

拆违现场:

2018年7月3日,竟陵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西龙村四组董某的违建墙体建设,拆除面积57平方米。

2018年7月6日,竟陵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西龙四组陈某的违建墙体建设,拆除面积33平方米。

2018年7月6日,竟陵执法大队对西龙村四组一处违法新建伙房全部进行拆除。

知识点滴:一书两证

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选址的意见并对建设工程提出规划要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需要使用土地或者改变原址土地性质的,由规划部门审核设计方案,并满足建设项目用地的要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对建设活动给以必要的控制和引导,使其按照城市规划实施,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和市容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