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规划执法简报2018年第8期

集中强拆成高压,联合执法强震慑

节假日期间一直是各类违建行为发生的高发期,为防止部分群众违建者心存侥幸,妄图利用放假之机会大肆抢建。6月7日上午,市城市管理规划执法支队会同竟陵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耀星社区开展了一次集中拆违行动。

市城管竟陵规划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耀星社区临近环北路段的部分村民毁坏农田、填坑造台,且有蔓延趋势,影响极坏。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下达执法文书,且多次协同耀星社区专管员挨家挨户上门做群众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并以即查即拆方式制止。但仍有少数村民不听劝阻,顶风抢建。6月7日上午,市城管规划执法支队联合竟陵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协调规划、土管等部门部分执法力量,与竟陵办事处各社区专干,组成近80人的执法专班对耀星社区的顶风违建进行联合执法。在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分工明确、着装规范、行动迅速,依法拆除6处违建,拆除面积760余平方米,对耀星社区顶风违建形成了有效震慑。

2018年6月1日,竟陵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西龙村四组范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65平方米。

2018年6月4日,竟陵执法大队强制拆除永丰村二组田某一层墙体建设,拆控面积90余平方米。

2018年6月7日,竟陵执法大队强制拆除耀星社区一组许某墙体建设,拆除面积152平方米。

知识点滴:

特定设施专用土地:《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理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所带来的用地矛盾,以及土地利用一定程度上的不可逆性,要求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好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的职能。并且要求在城乡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预留足够的空间,并且按照城乡规划与建设的需要,对土地的自然环境进行土地使用的功能和工程的适宜程序,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与可行性评估,为城乡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科学依据。